1.如被照顧人家中有人居家隔離,請於隔離結束後會員再來使用本平台申請預約.
2.照護員提供服務前建議完成接種疫苗及落實自我健康監測.(若疑似有確診COVID-19,請依照疾病管理署防疫通報指引,並暫停在平台接案提供服務)
3.如服務過程中染疫,雙方應依法律規定進行通報及後續相關安置(例如:安排就醫,安置於集中檢疫所,或防疫旅館),以避免造成被照顧者家戶感染。通報及安置等相關法律責任,及衍生費用,請自行負擔,與本平台無涉。
4.禁止照護員向COVID-19確診者(不論是被照顧人或其同住家人確診者)家戶提供照顧服務
5.禁止照護員陪同COVID-19確診被照顧人至醫療院所看病或接受治療服務
6.針對每一筆Athome訂單,如照顧服務提供方(指照顧服務供應商及照顧服務員)及照顧服務需求方(指會員及被照顧人及被照顧人同住家人)之間另有約定訂單防疫計畫及檢測費用者,從其約定。針對每一筆Athome訂單,雙方可自行擬定防疫計畫及檢測費用,防疫計畫越嚴謹者,訂單之平均每小時費用可能也會越高。防疫計畫可能是下列樣態之一:
驗證方式
樣態編號 |
訂單初次提供服務前,要接受現場驗證 covid-19疫苗施打現況接種證明的人 |
另外加驗檢附3日快篩或PCR檢測為陰性證明 的人(快篩或PCR檢測成本由照顧服務員報價時 合理攤提到平均每小時收費) |
樣態1 |
僅施打第一劑之照顧服務員 (建議接種滿14日再提供服務) |
不適用 |
樣態2 |
僅施打第一劑之照顧服務員 (建議接種滿14日再提供服務) |
照顧服務員 |
樣態3 |
已施打兩劑或兩劑以上之照顧服務員 (建議接種滿14日再提供服務) |
不適用 |
樣態4 |
已施打兩劑或兩劑以上之照顧服務員 (建議接種滿14日再提供服務) |
依雙方約定 |
樣態5 |
被照顧人 |
不適用 |
樣態6 |
被照顧人 |
照顧服務員 |
樣態7 |
照顧服務員、被照顧人 |
不適用 |
樣態8 |
照顧服務員、被照顧人 |
照顧服務員 |
樣態9 |
雙方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 |
雙方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 |
7.如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